如何办理去香港逗留?
内地居民申请赴港从事商务活动,应向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商务报告书》、申请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通行证等申请材料,并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B字签证(短期商务签证)。 持该签证人员由香港入境处审查批准后方可前往香港;在港期间不能变更签证类别和身份。如需要延长在香港的停留时间,须提前一天向入境事务处提出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7天。 内地居民申领赴港商务签证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复印件两份,内容分别为: (1)本人近期二吋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签证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
3.纳税相关证件复印件。
(二)公司股东 1.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持股凭证复印件;
3.投资协议书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其它内资机构负责人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中,身份证需交验原件,其他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