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什么时候归国的?
199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政府;7月5日开始交接仪式,驻港部队进驻香港,五星红旗开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上空飘扬,并正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对香港拥有主权。 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政府着手准备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在具体实施时机上,由于考虑到美国可能对香港的回归采取军事干涉行动、英国军队可以在短期内增编至10万、台湾当局可能炒作“两个中国”问题以及香港的民主派可能会进行“和平抗中”的斗争而使问题复杂化,因此决定采取“缓进"的策略,即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再实现主权完整。
1984年中英就香港问题谈判签署《中英联合声明》及一系列附件。1986年开始进行香港主权移交的谈判。1987年4月中英双方签订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及其有关协定。根据这些文件,从1997年起,除外交和防务外,所有事务均由中央政府和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和处理;1997年后3年间,成立临委处理主权移交事宜;1997年至2007年为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发展经济,推进民主政治进程;2007年以后进入特别行政区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