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撤回签证?
澳大利亚的临时签证有485、482和491,都是工作类签证,在递交前可以撤签,不过需要支付手续费;如果在签证申请过程中或获批后提出撤签则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是移民法第501章) 以482签证为例,在签证申请过程中(但不在批准阶段)可以撤签,收费$390. 如果是482签证已经获准,并且也已在澳洲登陆了,那么可以在入境后的60天内撤签,但要缴纳一笔费用$1,790(根据2018-19财年财政预算,从第二财年开始会涨至$3,330)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482签证申请人已经在澳洲合法居住超过六个月,或是已经持有其他永久居留权签证,即使是在入境后的60天内申请撤签也不会被收取任何费用!!
482签证属于“二签”,它的前身是457签证。由于482签证与457签证之间没有时间间隔的要求,因此一些人在通过457签证申请获得永居PR之后,仍然可以利用他们的457/482签证历史记录来申请更长期限的工作签证。这被称为“二签”申请。 如果一个482签证申请人之前获得过有效的457/482签证,且此签证有效期超过了两年,他就可以利用这段签证历史作为背景,申请一个为期四年的第二次482签证(Subclass 482) ——也就是所谓的"Secondary 482 visa"(简称“二签”)! “二签”申请的基本原则就是申请人必须在递交申请时,仍处在之前的457/482签证有效期内;换言之,申请人必须仍在原457/482签证下工作的状态中;或者,已离境澳洲, 但签证还未过期(未过“空档期”),并在递交“二签”申请后的6个月内返回澳洲 注意: 对于那些曾经因为某些问题而取消签证的人来讲,他们的457/482签证会被自动标注为无效,不能再用来进行二次申请了——除非他们能证明自己在被取消签证的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至于怎么才算“不公正待遇”(Unjustified cancellation of a Subclass 457, or ETA (now expired), visa)呢?这个就见仁见智了…… 最后补充一下,491签证其实跟485类似,也是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前的任何时间内都可以撤销该申请的——当然也是要付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