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1签证城市填哪个?
根据移民法的定义,K-1签证是婚姻签证,因此申请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才能被批准: 1.在美国境外,并且与持有有效美国公民身份证明的美国公民结婚;或者2.在申请之前与美国公民缔结了有效的婚约并且在申请时人还在国外。
虽然这些定义看似简单明了,但是在操作中有很多细节需要考虑和注意。由于每个案例都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本文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或为所有人提供正确的答案。但本文将介绍一些关键问题的基本常识。如果文章中有任何内容引起您的疑问,请务必联系移民局寻求官方的指导。
首先,要确定申请人的国籍以及其当前在中国还是美国的居住地。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中国且不是美国公民,那么他/她可以申请K-1签证进入美国与美国人公民结为夫妻。请注意,这种情况不包括非中国公民和美国公民的跨国婚姻。这种情况下请适用另一类婚姻签证——B-1/B-2签证(见下文)。
然而,如果是美国人公民想与居住在中国的人结婚呢?这时该申请人可以选择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获得入境许可。第一种方法是申请自己赴美与中国公民举行婚礼(也就是上面提到的K-1);第二种方法则是美国公民来中国与配偶同居一段时间以申请I-129F表格,待移民局发出入境许可后,再持此身份前来中国团聚。
对于K-1申请人,其入境地点必须填写其美国受抚养人目前所在的州的名称。因为一旦他们通过入境流程之后,就可以正式成为美国居民,进而可以迁移到任何州。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移民法允许申请人申请K-1签证前往任何地方与自己的美国公民未婚夫/妻见面并准备婚礼事宜,但是移民局不一定会把这样的请求当作有效申请来处理。 换句话说,只要移民局认为“申请人去另一个国家举办婚礼”不符合一般情况的话,就会拒绝这样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