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投资移民办理哪种签证?
根据2017年6月1日起生效的《联邦外国国民定居法》,所有新的居留许可都将采用A类或C类的“欧洲模式”形式颁发(之前有B类)。 所谓“欧洲化”是指将居留权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类,分别以5年和1年的有效期为限;对于在德长期居住并持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每年都要向移民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保证其合法地位。
如果申请人的条件符合欧盟规定,还可以获得无限制的长居资格。 C类居留适用于已经在德国的申请人,而即将推出的A类居留则适合新来的投资人。 两种居留证都受欧盟法律保护,可以在欧盟任何国家自由生活、工作和经商,并可以免签前往申根区国家。 对于已经拥有德国公司或者公司的股东以及经理人来说,他们现在可以申请C类长期居留许可,但根据新政策,他们将需要像其他申请者一样经过审核才能获批。
不过,他们的申请手续会比其他人简化很多。 新政策还允许在德国注册公司时选择由监事会监督公司运营,这种管理模式对投资人来说更稳妥安全。 A类居留证只适用于新投资者,并且必须是在德国成立一个新的公司之后才可以申请,也就是说,这个公司在申请人的入境前还没有存在过。 如果申请人是作为创始人设立一个新公司的话,那么他的居留类型就是A1;而如果他是通过购买一个现成公司来取得申请资格的话,那么他就是A2的申请人。 需要注意的是,A类居留证的有效期与C类相同均为5年,但在申请永久居留之前要每5年续签一次。
由于A类居留持有人没有经营公司的义务,所以只有他们每年都按时提交材料证明其身份的合法性,才能在5年之后得到第二次延期。 而C类居民则需要每年在公司中至少工作183个工作日才能得到续签。
从A到C的区别在于,C代表的是传统意义上的永久居留,只要满足一定条件就可以无限期地续签下去直到最终拿到无限制居留。 而A及以后的类别都属于有条件的临时居留,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能获得最终的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