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J1签证可以申请EB5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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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没有先例!移民局从来没有批准过这样的申请!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因为美国移民法对于申请人的身份是明确规定的“外国公民”是指“拥有外国公民身份的公民”。那么什么是具有外国公民的身份呢?简单来讲就是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包括中国)持有有效护照的人!所以一个美国人即使他在中国居住了20年,他的身份仍然是外国人而不是公民或永久居民.因此,在移民法中规定只有公民才可以申请移民,而绿卡持有人则不可以; 而对于申请人来说,虽然他可以同时既是中国公民也是美国的永久居民但是这样他是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

我们来看一下I-485表格的填写部分就一目了然了: 第一部分的Citizenship and Alien Registration Information是问申请者的国籍及目前持有哪一种身份证件; 第二部分的Name in U.S. Government Documents是问申请者在美国政府登记时所登记的名字是什么; 第三部分的Name Used in the Last 5 Years是问过去五年内申请者通常使用什么名字。 从这三个问题不难看出,移民法以及相应的申请表上都非常明确的将具有外国籍和公民分开来,并且两者不可混淆!如果申请人试图通过自己填写自己的外国护照号码或者自己的外国出生日期来证明自己是外国人以达到移民的目的,毫无疑问,这一定是错误的!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尽管您可能是一个中国人,但是在移民局官员审查您的申请时他们只会看到您是美国公民这个事实,他们不会管你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也不会去关心您究竟有没有中国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所以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您有移民的想法的话最好先去咨询一下律师看看是否可以做到真正的移居而不受任何影响。当然如果你要申请EB-5项目那就另当别论了:)

初橘薇初橘薇优质答主

可以的,但只能在美国境内申请。 在美国境外申请的移民是A2954表和I-863表,而这两种表都是用于在其他国家递交移民申请的。 由于美国的移民局只认可A2954表的原件(或者扫描件),所以您必须要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来准备这些材料; 而如果申请人是在美国境内的,则移民局会接受I-863表或I-797表(绿卡批准信)作为证明文件。 因为对于非投资移民类别来说:“I-863表是永久居民的最终确认通知,当收到该表格之后,申请人就具有了新的公民身份” 对于投资移民而言: “I-863表就是申请人在提交I-526之前已经持有临时绿卡的书面证明" 所以只要能够拿到I-863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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