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新加坡模式?
以法律为例,我国目前的法律主要还是大陆法系,而大陆法系的起源地就是在法国。那么为什么我们学习的是欧洲大陆的法律而不是英美法呢? 这是因为在民国时期和建国初期我们的法学教育都是参照的苏联模式(当然现在改了),苏联是欧洲大陆法的代表国家之一,而我们正是学习苏联。
同样在新加坡他们也是走的英国道路,建立一套完善的西方体制,包括三权分立,内阁制等等。 而新加坡之所以能成为亚洲的奇迹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得人们的行为有法律可依。
比如他们的住房政策,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政府只负责提供基础设施,而房地产的开发,建造则完全由市场来运作,这样一方面解决了人们的居住问题,另一方面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 而如果像我国过去那样搞计划经济,高税收,高补贴,土地划拨,虽然短期内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但是长期来看却是阻碍了经济发展。 还有他们的教育制度,完全市场化,学费很高,同时入学也要通过激烈的竞争,使受教育的机会成本很高,这样培养出来的人具有很高的素质,适合各种职业的需求。而一旦失业,社会保障制度也会给予一定的帮助。
而在我国,尽管改革开放后就业体制改变了,不再包分配,但是人们对失业的恐惧却仍然存在,因为社保机制并不完善,加上高昂的学费,使得人们一边担心未来,一边拼命当下。 新加坡作为一个城市国家,其资源和人口都严重缺乏,因此他们不能像我国那样靠人口红利和时间差来发展自己,所以他们只能走一条法制的路,依靠健全的制度和完善的法律来解决问题并调动人们的积极性。
其实我国的很多改革措施,如土地流转,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取消农业税等等,都是在向新加坡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