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化日本有选举权吗?
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中最重要的部分,我国《选举法》第3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财产状况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满18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的公民就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至于如何提出申请、程序等具体问题各地方情况不尽相同,需要咨询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不过由于申请国籍改变是非常严肃的事件并且牵扯很多具体的问题处理,不是想改就能改的。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中国国籍是不可丧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立即取消中国国籍并注销户口。
其次,关于申请变更国籍的具体条件,《国籍条例》第十一条作了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已加入外国国籍的,须撤销原国籍签证;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注意:申请变更国籍是有条件限制的! 如果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不予批准更新国籍:
(一)不可抗拒的原因在国外; (二)有其他严重刑事犯罪行为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北京海淀法院2016年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某女因离婚回外国丈夫家乡生活,结果因为离婚诉讼在中国境内进行,而被法院裁定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