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有监狱吗?
首先,移民局没有直接管理的监狱,但根据美国法典第8 USC 1324(a)(6)条的规定,对那些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驱逐出境或遣返回国。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非法入境或者逾期居留,美国海关会扣留并检查该人,如果构成犯罪(一般是指违反移民法的第一类入侵罪),就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就会由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予以遣返。
当然,被遣返的人是有权利要求上诉的。不过实践当中,申请人在被遣返后会马上提交I-290C文件提起刑事诉讼,寻求撤销原来移民官作出的拒绝签证或递解令。 如果法庭最终判决移民官的原决定正确,那么申请人就同时失去了移民权和公民权了——即永久丧失了再次申请进入美国的资格,而且也不会再有获得公民身份的机会了!
其次,虽然移民局没有直接管理的监狱,但很多州都有拘留所,有些州还允许移民局使用。由于移民案件审理需要时间,可能早些时候移民局收到起诉状,而迟些才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被告逃跑,移民局往往会请求法院允许其对被告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比如在前段时间引起广泛关注的“ICE对移民狱中劫持人质案”里,涉案的三名墨西哥籍男子就是在狱中服刑期间被移民局以“移民假释”的名义从德州监狱提取出来的。可见,要抓逃犯并不是移民局的专利。
不是每个地方的出入境都有监狱的,一般有监狱的只有在大地方,比如说在省会这样的城市,一般是级别大一点的城市才有专门的出入境监狱。
所谓的出入境监狱,它不是属于公安的,也不是属于移民局的,它是司法监狱管理局的一个羁押场所,专门关押外国人。需要关押的话是公安办案需要进行关押,公安办理的案件需要拘留外国人,它也是走拘传审查,如果他不承认违法或犯罪,还要关押的时候,就是去那了,也是可以理解出入境监狱。
移民管理的手段
管理移民是为了保证本国的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并不是说禁止移民,适当的移民对任何国家都是有益的。移民管理的手段主要有:
1、确定本国公民和外国人的法律地位移民管理的核心内容是确定本国公民与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其主要形式是制定和实施国籍法和外国人管理法等法律、法规。
2、确定符合本国利益的合理的移民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其实施。如制定鼓励移民入境和定居的政策,同时制定限制和消除移民对本国不利影响的政策,以及对不受欢迎者实行限制入境、不予定居或予以遣送的规定和措施等。
3、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的引渡协定和移民协定,以达到处理和解决非法移民和难民问题的目的,对严重犯罪分子实行引渡,以维护本国的法律秩序。
4、实行移民管理的必要措施,除了立法和签订协定外,还包括设置主管本国移民工作的机构,并在其管辖下建立必要的管理、监督和执行机关,以及设置边境口岸的出入境检查机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