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有监狱吗?
首先,移民局没有直接管理的监狱,但根据美国法典第8 USC 1324(a)(6)条的规定,对那些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可以驱逐出境或遣返回国。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非法入境或者逾期居留,美国海关会扣留并检查该人,如果构成犯罪(一般是指违反移民法的第一类入侵罪),就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不构成犯罪,就会由海关和边境保护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予以遣返。
当然,被遣返的人是有权利要求上诉的。不过实践当中,申请人在被遣返后会马上提交I-290C文件提起刑事诉讼,寻求撤销原来移民官作出的拒绝签证或递解令。 如果法庭最终判决移民官的原决定正确,那么申请人就同时失去了移民权和公民权了——即永久丧失了再次申请进入美国的资格,而且也不会再有获得公民身份的机会了!
其次,虽然移民局没有直接管理的监狱,但很多州都有拘留所,有些州还允许移民局使用。由于移民案件审理需要时间,可能早些时候移民局收到起诉状,而迟些才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防止”被告逃跑,移民局往往会请求法院允许其对被告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 比如在前段时间引起广泛关注的“ICE对移民狱中劫持人质案”里,涉案的三名墨西哥籍男子就是在狱中服刑期间被移民局以“移民假释”的名义从德州监狱提取出来的。可见,要抓逃犯并不是移民局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