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怎么建立?
1.留学归国人员学籍档案的接收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档案落户手续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护照; (2)国(境)外学位证书; (3)学校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在以上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中心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2.非留学归国人员学籍档案的接收 符合办理接收的毕业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生个人档案; (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 (4)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迁移证及复印件; (6)一寸照片两张及电子照片。
在以上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中心为其办理入户手续。 对于就业报到证已过期或者未发放的毕业生,须提交原来所在学校的证明,证明其身份、学历和毕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