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项目如何评审?
谢邀 这个问题问得比较宽泛,我简单说一下我们学校国际项目的评审流程(以我校本科教学评估方案为例) 第一步,系部初审。各院系部门在认真阅读申请者材料后,进行初步筛选,将材料完备、条件符合者提交至留学基金委受理; 第二步,学校复核。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复核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推荐其参加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的遴选; 第三步,对外合作与交流处遴选。由校外专家与校内相关负责老师共同对通过学校复核的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资助; 第四步,校长办公会审议。将拟同意申请者的名单上交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第五步,公布结果。将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以上是项目申请的总体流程,每个环节都很重要,一个环节出错就有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还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情况做一些专门性的说明和解释。比如,有的项目要求申请人提供外语能力证明,但我们大部分教师的外语水平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提前联系国外接收单位,请对方出具英文的教学计划或其他证明文件,用于证明申请人有足够外语能力完成海外学习。
总之,要尽早动手准备申请材料,并根据项目的要求来充实和调整自己的申请材料。在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些项目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外文书档,而我们学校的惯例是只接受中文文件的复印件。如有可能,建议申请者尽量提供外文书档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