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跟大使馆有关系吗?
以前,移民管理局没有成立前(2005年前),由公安部管理。 成立移民管理局后,归公安部主管。 大使馆是外交机构的组成部分,负责管理国(边)民的出入境和居留事务。 原来,在1986年之前,各国驻中国的大使馆是没有签证审批权的;只有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同意,并经国家移民总局授权的少数大使馆才有这个权限——可以办理极少数外国人的签证业务。例如,外国元首、使节团等。
所有一般性商务旅游等非官方团体和个人,需要办理签证的必须到中国的各个领事馆去申办。 1986年以后,中国的各领事馆开始享有部分大使馆的签证权限。 但具体有多少签证权利,还要看领事馆所在国的国情而定。 比如说美国,由于每个公民都有申请护照的权利,所以为了限制某些地区人员的自由流动,减少非法入境可能,因此将中国大陆所有地区的申请者都统称为“非移民申请人”,并统一赋予其F类(访问学者/留学生)或B类(短期商务往来)的签证类别。而这类签证在中国境内是由使领馆直接受理的。
但像法国这样,允许公民拥有长期居住证的欧洲国家,虽然也赋予中国一部分领区(即北京、上海、广州)居民以临时签证的权力,但在这些领区的外国人管理工作依然由移民部门负责。 所以你看,同一国家的不同领区,由于国情不同,所享受的涉外行政服务也是不同的。 至于那些既没有办护照的权利,又没被赋予任何签证批核权的国家,如朝鲜、老挝、缅甸等亚洲国家,他们的公民想出国,要么通过外交途径(通常用于国宾),要么就在国内偷偷摸摸地走“边境线”,或者直接“闯关”。
总之,不管怎么说,凡是正式签证,肯定是有中国国土做保障的。 而那些走“特殊通道”的,则属于没有国土保障的(当然,他们也享受不到《领事条例》中规定的领事机构的待遇)。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绿卡”——永久居住权,那是归属于国务院管辖。目前实行的是配额制,每年只有不到2000人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