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留学需要交社会保险吗?
近些年来,德国留学成为很多学生追捧的热点,很多学生会选择通过留学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学历,增加自己的学习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基础。可是对于没有接触过这方面的人而言,对于德国留学情况仍不是特别了解,今天,就来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去德国留学应不应当参加社会保险。
为了规范国外留学申请、审批和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提高,对私办留学或变相留学、国办留学审批和管理工作,作出下列规定:
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为符合规定要求:
1、教育部批准的公立大学本科毕业后继续攻读同一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人员,包括联合培养、合作培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同一人同一学年内同时在不同地区(国家)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只能计算一个国(境)外学习经历。
2、自费留学人员在获得国内本科文凭后,在国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当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学术职务的人员。
3、赴国(境)外做管理工作或在国(境)外大学或研究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年满6个月的公派留学人员,包括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大学项目”)和培养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国(境)外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急需紧缺项目”)人员。其中,属于高水平大学项目的人员须在国外做管理工作,属于急需紧缺项目的人员,如系赴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工作,须在海外研究期间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凡未列入本规定范围的留学申请,留学申请人的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和国务院留学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具有相应学历水平和资格条件的人员,教育部予以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
三、未经教育部批准,留学申请人不得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手续。
四、凡经教育部批准,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需报教育部直属的相关业务单位批准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自费出国留学审批手续。
五、本规定所称国(境)外留学经历,包括在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学习工作经历、获得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及来华工作的经历。
六、关于国(境)外工作经历问题。在批准人数有限制的地方,以最高学历阶段学习经历所在国(境)外工作经历计算,累计工作时间满36个月或5年时间(不含实习时间),可视为具备工作经历。
七、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规定若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相信通过上文,大家对德国留学的一些情况应该都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关于德国留学是否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大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条件允许,参加社会保险也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