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消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间起,市区内两小时,郊区(乡)当天内办理迁入、迁出手续。按照有关规矩,公民迁移,还与他的人事、就业、失业保险和社会保险迁移衔接。
所需手续
居民或村民因离开本乡镇,在本县(市)内其它乡镇居住3日以上的,应向常住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办理迁移手续时需提交的材料:
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如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之前补办)
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
办理步骤
必须由户主向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出具如下材料:
迁移户口申请;
相应的证件或有关凭证;
室内迁移的,提交原住所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出租房)房屋变更的,提交房屋变更的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