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探亲怎么办理签证?
一、申请资格 (一)申请赴日探亲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亲属为日本人或者永住者; 2.得到授权的代理人进行代理申请。 但下列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或代理申请人申请办理赴日探亲手续。
①违反日本入境限制规定的外国人;
②未取得外国人登录证的外国人;
③无国籍者;
④被处以禁入拘留或者禁止入境以上处罚未满五年者。 因特殊事由需迅速进入日本的外国人,按照特别规定,可以优先受理审查并核发签证。上述“特殊事由”是指:
①前往日本参加葬礼;
②探望重病亲属,须具有以下三项材料: a. 居住在日本的亲友的病历诊断书; b. 该亲友的护照复印件; c. 日本政府指定的医院等出具的入境后健康检查的证明。 ③其他符合日本法律规定的条件。
二、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亲自到使领馆提交申请材料时,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申请表》、《外国人在留申请表》;
(二)委托他人代办的,除应提供上述表格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并附有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流程及所需时间 (一)领取证件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原受理部门领取。为保证顺利领取证件,请认真填写《领证回执单》并妥善保管。
四、费用收取标准
(一)收费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发布《出入境证件收费项目及标准》(发改价格〔2006〕835号);
(二)各使馆收费金额不同,以使馆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