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赴香港签证吗?
目前,持因私普通护照去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访友等个人行为的游客无需申领特区通行证或签注即可前往。 但如果是因公务需要或者因私人事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则应事先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批准入境许可,即“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签注(L字签注)。 申办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二)年龄未满16周岁; (三)符合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1. 内地公民因公务需要出国访问或从事经济、科技等业务活动; 2.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派遣的人员; 3. 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4. 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5. 中国政府驻外国外交机构、商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6.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及外籍家庭服务人员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中国籍公民; 7.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警官)、文职干部以及士兵赴香港或者澳门执行公务人员、赴香港或者澳门参加军事训练人员。
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提交的大多都是电子表单,可以到当地的公安机关网站下载相关表格进行填写后打印出来即可; 2、申请人身份证明 : 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但需同时提交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未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可不提交户口本,只需提交出生证明,其他与成年人一样办理流程); 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 武警应交验有效的军官证、士兵证、士官证、警士证,并提交复印件; 外籍人员、华侨应交验护照、居留证等身份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香港、澳门居民应当交验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户籍公证人出具的本人无户籍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人员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的有效护照,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① 赴港澳商务: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关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员工职务证明,并交验公司营业许可证或有关资质证书的正本; ② 赴港澳培训 :须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通知(原件); ③赴港澳就业: 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有关部门所颁发的雇用通知书原件和有聘请人签名并经当地外事办公室或商务部门盖章的中文复件;被聘人员在香港的用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包括港资企业)出具的经济担保书和其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有担保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和电话的书面保证,并附有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④ 赴港澳医疗: 须提交国务院卫生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和在港澳地区医疗机构的详细医疗任务; 在港澳地区的非政府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免交上述证明 ⑤ 探望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亲属 :须交验港、澳同胞身份书,在台湾定居的亲人的通行证、移民纸或者在台居住证件,交验关系证明; ⑥ 赴港澳投资: 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财政部核发的《涉外金融机构审批通知书》或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外汇登记证》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省级分行批准设立金融机构的证明文件原件及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