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到日本需要签证吗?
1. 美国公民、永久居民,或持有有效美国护照(包括美国公民的成年公民子女)前往日本时无需申请签证; 但持此类护照入境时需携带有效的回美证件。
2. 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赴美出生婴儿”签证时,可以免掉面签程序(即不需要亲自去美国大使馆面试)。
3. 以下签证申请人可免签赴日: A 持有日本长期签证的外国人; B 中国外交官, 领事人员; C 根据国际条约规定有特权与豁免权的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国会议员等; D 在海,陆,空及内河运输工具上有特别权限的外国人的代理人, 职员, 船员和乘客 D-i 海运方面:船长及其以下的职员,旅客,船员 D-ii 航空运输方面:空中小姐,机组成员 D-iii 铁路运输方面:列车员,乘务员 E 持有日本政府发出的“永久居住许可”的人员 F 有日本政府或警察厅颁发的“再入国许可”的人员 G “短期停留”签证 (90天以内) 的持有人 H 高官以及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士,如记者 I 持由日本航空公司发放的航程机票的乘客 J 持有美国移民签证的非美国人 K 持有香港或澳门护照者 L 持有韩国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 M 越南国籍的外国人 N 中国大陆人士,包括台湾籍人名,持有因私普通护照,但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O 不满1岁的小孩 P 持有“外交”或“公务”护照的人 Q 在海,陆,空及内河交通工具上为运送乘客,货物或行李,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作人员 R 联合国人员,包括非会籍人员的常驻代表机构人员 S 国际组织人员 T 以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为目的的人士 U 被邀请出席奥运会和残奥会的贵宾 V 参加奥运会和残奥会工作的志愿者 W 作为国际航行船舶或航空器的船员,飞行人员等 上述条款中的“外国人”“外籍人士”不包括: a在日本有住所,或者居住在以定居为目的而取得的位于日本的居所内的人员 b被日本政府的行政机关指定为其管辖对象的人 c作为被国际条约规定有特别待遇的人的配偶, 直系血亲卑亲属 d根据其他法令规定应被视为居住在日本的人 e 以上所有条文中的“外国人”, “外籍人士" 均不包含日本人, 日本人的配偶, 永住者的配偶及其他日本国籍法的规定的拥有与日本人同等权利,义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