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签证拒签如何通知?
楼主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简单说下我的看法 首先对于任何国家的签证来说,是否通过都是由其国家驻中国的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决定的,因此如果丹麦驻华大使馆决定拒绝您的签证申请时,会按照其流程给您发送一封拒签信。
其次对于您说的电话告知的事情,我想问下是您自己打电话还是有人打电话告诉您被拒签了? 对于您咨询的这两个问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您,不存在所谓的15天申诉期以及所谓的电话告知。下面我将详细说明丹麦签证的各种签证种类的情况和办理程序及注意事项希望对广大申请人有所帮助!(以下信息仅供参考) 丹麦属于申根国之一,因此可以理解为您在丹麦有永久居住权,但您必须要知道的是,持有有效长期居留许可的人员不能直接申请获得丹麦的旅游签证,而必须先获得前往其他国家后转机前往丹麦的一个申根签证。由于目前申根国的签证政策是一致的,所以只要能够申请到一个申根国的签证就可以自由选择从其中的任何一个申根国家进入丹麦享受丹麦的度假时光了。 目前大多数申请人申请的丹麦签证都属于临时访客签证的类型D,该类型又分为商务类、旅游类两种不同的目的,并且根据停留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3个月/6个月/1年三种有效期不等的可多次入境有效的签证。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哪一种签证类型都需要申请人亲自到签证中心递交材料然后等待审核结果。 关于申请所需材料等具体情况可以在丹麦签证中心的官方网站上查询到,网址就不贴出来了以免广告嫌疑。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除了护照原件和照片以外,所有的申请材料中所有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都要带有申请人本人亲笔签署的名字首字母。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否则材料很可能被退回。 如果您是在丹麦有永居权利且经常往返于中国和丹麦之间的人员建议您考虑办理丹麦的永久居民签证,该证件为90天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但是只能用于入境丹麦,不能用于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和出入丹麦港口城市哥本哈根。此签证不限制旅行目的也不受停留时间的限制,并且无需进行任何提前注册或申请手续。 但是请注意,这个90天多次往返的签证只适合于常驻于丹麦境内的人员使用,并不适用于短期出差和来丹麦探亲的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