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签证怎么样长期签?
一、根据印度的《移民法》, 一般外国人申请到的是“临时签证”(Temporary Visa)和“长期签证”(Permanent Visa). 1974年修订的《移民法》规定,非印度籍的外国人在进入印度时必须持有入境许可证(Entry Visa)。入境时,移民局官员在入境卡上填上入境日期及出境日期,并将入境卡和护照一起存档。这种入境许可只准入境一次。 1983年修订的《移民法》中则规定,如果申请人获得由内政部移民总局颁发的有效期为一年的入境签证或三年期的多次往返入境签证的话,他在每次入境时可以得到一张入境证书(Entry Authorization Certificate),上面注明了下次入境的时间。持此证书的外国人可以任意出入印度境内,直到入境证上的期限为止。如要延期,必须在入境之前向当地政府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发给新的入境证。
二、那么究竟哪些人可以被批准申请长期的居留权呢? 1956年的《公民法》中对此有相关的界定: 凡是因出生而成为印度公民者;或是出生在英属印度,并于1947年8月15日前取得英国国籍者;或是出生在英属印度,并在1947年8月15日后放弃原国籍,并加入印度国籍者;或者是与印度公民结婚并取得永久居民者;以及在印度居住满5年的外国人都可以申请长期的居留权。但是1920年和1930年获得印度土邦王公封地的人不在上述范围之列。
三、从上面的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的几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较长期的居留权的:
A 、父母一方是印度公民而且是在1950年之后出生的子女; B、 在1950年至1964年间与印度籍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的子女; C、在1964年以后与印度籍公民结婚的外国人的合法子女,但必须满足一定条件才可以。 D、以“永久居留”为目的来印度的外国人。他们必须在申请前已经在国外连续停留至少五年,并且要在申请的同时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其来印的目的就是永久居住的而不是暂时的观光旅游等。这些人在申请后,还需要每隔一段时间去移民局做进一步的核查,以保证他们没有从事犯罪活动或者没有在境外非法滞留,否则会失去申请资格并被驱逐出境。
四、所以对于留学生来说,只要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就可以获得长期居留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