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打工超时怎么办?
题主的情况我很有同感,因为我也曾经在日企工作过4年,也遇到过很多加班加到头秃的项目,但是现在已经离开了那个行业,现在从事IT行业,虽然加班也很多,但是加班费高啊!而且加完班可以直接回家不用像以前那样在办公室磨洋工等到凌晨。感觉现在的公司比以前的公司人性化多了。
言归正传,关于日本劳动法规我也不太了解,所以直接去查了日本劳动局的官网,用英文检索“超过规定时间的工作”,找到下图这个页面。 点击红框部分就可以看到详细解释,大概意思是说每周超过50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后,多出的时间不计算加班费(平时加班和休息日加班有区别的,这里说的是休息日);如果是在特殊情况下(比如突发紧急任务等)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则必须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且超出部分也要支付1.25倍的加班费。
那么问题又来了,怎么证明是员工本人不同意继续加班呢?劳动局官网上又给了很详细的解答,点开如下截图,就会跳转到另一个页面,上面是这个项目的实施细则,下面则是一些常见的提问与解答。
常见提问:是不是雇主可以任意让雇员加班而不用给予任何补偿?
回答:不是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地确定劳动定额和计时工资标准,依法安排劳动者延时加班,不得违反劳动定额标准随意延长劳动者工时。同时,《劳动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使是作为劳动者也有权拒绝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