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拿永驻条件是什么?
1.申请永驻条件里的「定居」怎么理解?必须拥有稳定住所吗? 在日本国内居住并持有在留资格认定书,这个定居是法律上的概念,和是否一定要具备稳定的住所没有关系(当然,为了让你能顺利生活下去,最好是有固定的住所);但是申请永住是需要提交住所证明的,这证明文件除了户口簿之外,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了~如果没有这些文件的话,那申请永住就存在很大的风险了~(虽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正,但过程还是比较麻烦的[详细可以看我以前写的这篇 』)
2.申请永驻条件中的「良好品行」如何理解?会对申请造成什么影响? 为什么要加入优秀公民的条件呢?因为外国人和外国人不一样啊〜有人愿意和美国公民一样遵守美国的法律(包括各种奇葩法律)吗?有人愿意和法国公民一样尊重法国的价值观么?当然没有!所以,为了让所有外国人都能遵守日本的法规,让日本人都能接受外国人的存在,就必须加入一条“优良”的标准啦〜那么,什么是良好的品行呢~这个问题问得好〜其实,只要没有犯罪记录并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一般就可以被认为具有「良好品行」啦〜(毕竟,有犯罪记录的谁还敢用你呀~)
3.是不是拿到经营管理签证就能拿到永住许可? 不是的哦〜要判断申请人的条件是否足以取得永住资格,需要先由日本外事部门进行调查(入境管理局调查),而是否核发永住许可则由法务省做出最终决定。因此即使获得了经营管理签证,也不一定可以拿到永久居留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