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移民中国有什么条件?
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俗称“绿卡”)是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居留的身份证件,由公安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签发,具有身份证明、出入境凭证等功能。
2015年3月,国家移民局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条件及程序进行了规定。
根据《办法》第四章的规定,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证通常需要具备下列申请条件之一:
一是在中国直接投资、设立分支机构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职务;
二是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是具有高等教育学历或者取得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是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五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籍限制;
六是年满18周岁且未满60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申请条件中未包含“满足居住条件”这一项。《办法》实施以来,出现了一些“买房落户”“投资落户”等争议性案例。
在部分省市,申请人只要满足在当地购买房产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就可以取得当地户籍的“买房落户”政策仍然有效。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以房落户”的政策与此前“以业落户”的政策完全不同,它仅适用于外国人对中国的投资类签证。如果外国人在中国没有资产,只能依靠自己的工资和收入来办理定居事宜,是比较困难的。一些外国人通过投资方式办理了中国永久居留手续后就拥有了在国内购置房产的资格,从而实现了“以房落户”。 “投资落户”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满足了一定的投资金额或规模才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