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C回国服务可以去香港吗?
不可以,必须在内地指定地点工作三年. 国家留学基金委(CSC)公布的《2017-2018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简章》中明确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毕业回国后应先到国家认可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并在毕业后回原单位(或指定接收单位)工作不低于3年”。
留学人员在归国期间及回国后应注意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不违背公派留学协议中的相关规定。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追回奖学金和助学金、限期退回中国国籍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根据《国家公费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申请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取消申请资格;已入学的,终止其留学资格;已派遣的,撤销派出手续,追回奖学金和助学金,责令限期退回中国国籍,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毕业后不按规定返回学校所在城市工作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