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普顿法学院在哪里?
在17世纪,英国有三大法律学校,它们分别是:牛津大学法律系、剑桥大学法律系和南汉普敦大学(Southampton)的法律系;在这之后的200年中,这些学校的毕业生基本上控制了英国律师行业。所以,要论起“老底子”来,这三大学校的毕业生可以说是相当“老派贵族”的。当然,时至今日,这三所学校已经没有什么实际上的联系或传承关系了。 但是,要比较这三个学校的法学本科教育的话,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因为它们的课程设置基本相同,所培养的学生也大致同属一个层次。
首先,先来看看最古老的两个学校: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这两个学校的法学院都是隶属于他们的医学院之下的,在学习模式上,基本上延续了医学院的培养方式——即以课堂教学为主,辅以少量的实践性课程。而且,由于是医学院的附属单位,所以在很多方面,法学院也要受医学院的制约。 比如说,虽然牛津大学本科没有专门设置法律专业,但是所有入学新生都可以自由选择一个法学院学习方向,而剑桥大学的本科生也可以自由选择法学院。不过,两所学校的法学院都会给学生们安排大量的实践机会:比如每年暑假,牛津大学的法学院会组织几个由20人左右的本科学生组成的研究小组,到伦敦或者别的城市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研究活动,这个项目被命名为“Oxford in America”(Oxford在美国);而剑桥大学则每年都会组织大约40个本科生到美国的哈佛法学院进行为期三周的参观学习,项目名为“Cambride in America”——是不是有满满的美国范儿……
再来说说南汉普顿大学,可能很多朋友都没听说过这所大学,它位于英格兰南部沿海的港口城市,是一座建于1575年的古老学府。在1996年以前,它的名字叫做“Southampton Polytechnic”,意思是“南汉普敦工学院”,听起来就非常技术导向。所以,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这所学校的培养风格就更偏向工程学一些,注重实用主义的培养原则一直贯穿在南汉普顿大学的法学教育之中。
举个例子吧: 南汉普敦大学给学生安排了大量的法律实务训练(Legal Skills) ,包括如何撰写法律意见书(Memorandum of Law)和法律论证(Legal Argument),如何写答辩状以及如何作证(Cross-Examination)等等。这些训练不但对学生以后的法律职业很有帮助,而且在整个学习过程中,学生们自己也感觉收获很大。